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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监督所机构概况
副所长:倪修寿 张军 杨向阳 所内设有党总支、工会、团支部、科技委员会; 设置职能管理科室三个:办公室/卫生宣传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 专业科室五个:综合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稽查/学校卫生监督科、环境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医疗机构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科、卫生法制/许可审核科/中医药监督科; 派出机构三个: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卫生监督分所、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分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监督分所; 二、人员及技术力量 全所共有职工65人,大专以上学历58人。目前在编在册4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0人,占86.96%;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17人,初级职称13人。 三、主要职责 受市卫计委委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卫生监督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全市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完成上级布置的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任务。 (二)负责各类卫生许可、职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批准证书的发放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人员组派工作。 (三)负责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罚意见。 (四)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五)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织现场监督检查检测、采样工作,参与市场整顿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六)协助市卫计委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七)负责重大活动、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 (八)负责对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九)承担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培训和专业技术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及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十一)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二)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指导和稽查。 (十三)承担市卫计委交付的其它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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