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发布时间:2012/6/14    点击:

        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  敬业奉献
        一、爱国 守法
        “爱国”是每个中国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它要求所有公民都必须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的一个神圣的道德义务。维护国家的统一,保卫国家的利益,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是每一个公民的光荣责任。
        “守法”规范其内涵就是学法、知法、用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我国社会是法治社会,每个公民必须具备很强的法治意识,有必备的法律知识,认真执行各项法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有明确的法制观念,这是现代社会文明教养的基本要求。
        二、明礼 诚信
        “明礼”作为公民道德规范,从狭义上讲,“明礼”就是讲究起码的礼节、礼仪和礼貌、无论是公共场所,还是在职业场所和个人家庭生活中,行为举止都得体、适宜;从广义上讲,“明礼”就是讲文明,特别是注重公共场合中言谈举止的文明。如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则、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等等。
“诚信”即古人所说的“礼于外,诚于内”。它的基本内容是诚实、诚恳、信用。也就是忠诚老实,诚恳待人,以信用取信于人,对他人给予信任。
        三、 团结 友善
         团结友善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其基本内容是指在追求共同理想目标上,人民通过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精神,形成全民族,全社会的凝聚力。友善是指友好,友谊,善良,与人为善等。体现人们相互之间的亲和力和亲善关系。
        团结友善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相当宽泛。大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整个世界,小到我们每个人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融于生活的各个方面。没有团结就没有和平与发展,没有友善就没有生活的烂漫。让团结和友善充盈人们的心田。
         四、勤俭 自强
        勤俭的基本内容是勤劳、勤奋、勤快、俭朴、节俭;自强的基本内涵是自尊、自立、自励,生命不止,奋斗不息。一个具有正确人生观的人,必然是一个热爱劳动的人,勤奋学习的人,努力工作的人。俭朴的人在生活消费上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不盲目攀比,不追赶时髦,不片面追求高消费,珍惜劳动果实,做到节俭而不吝惜,大方而不浪费。自强不息表现个体的顽强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风貌。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一种积极向上、坚忍不拔、勇于拼搏的精神。
         五、敬业 奉献
    敬业的核心要求是严肃认真。一心一意,精益求精,尽职尽责。敬业就是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与爱岗紧密联系在一起,是职业道德最基本、最起码、最普通的要求。爱岗与敬业紧密相连。爱岗是敬业的前提,敬业是爱岗情感的进一步升华,是对职业责任、职业荣誉的深刻认识。要达到敬业的要求,首先要树立对职业的正确认识。职业是人谋生的位置,也是服务社会的途径,更是个人的一项事业。无论喜欢与否,在你离开这个岗位前,你都要凭借这个位置实现自己的价值,要把工作作为事业看待。惟其如此,一个人才能心情愉快地进行工作,也才可能具有敬业的精神。
        奉献,就是公民无论从事何种活动,其目的不是为了个人家庭,也不是为了名和利,而是为了有益于他人,为了有益于国家和社会。作为一种基本道德规范,它意味着大公无私,克制己私,超越自我,服从整体,先人后己。奉献社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也是做人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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