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的“廉洁指导”而想到的
——谈如何不断推进制度反腐工作
发布时间:2009/8/17    点击:

                我在今年《读者》第十九期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廉洁指导》,说的是美国政府在圣诞节前夕,可能会向自
  己的雇员,即我们所称的“公务员”,重新颁发一次所谓的“廉洁指导”。实际上,“廉洁指导”就是一份有关
  限定接受礼品和宴请的文件。其内容具体详细,文字清楚简明,以便让所有雇员一目了然又能牢记在心。该指导
  对不能接受什么人的礼品和宴请,或不得已必须接受的对象礼品及宴请其限定价值最多在10~20美元,等等,都
  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政府部门并非每年圣诞节前都发一次有关文件,因为实际上相关的法律和
  行为准则都已经相当完善和详细。有时之所以重发一次,只是提醒公务员们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纪律,不要玩忽职
  守,更不要将规定视为儿戏。

    西方国家尚且如此,我们国家在改革开放之后,经历了各种对形形色色反腐倡廉的斗争,也进一步充分认识
  到,反腐倡廉不是阶段性的工作,必须建立常效机制,要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
  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
  理论创新,是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核心和根本途径,昭示着制度反腐必
  将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性选择。

      一、制度反腐的渊源意义

    制度反腐是指在特定规则体系指导下的反腐败,它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其它反腐形式无
  法比拟的优点。制度反腐虽然是近年来中国反腐斗争实践中应运而生的一个术语,但制度反腐的思想却源远流长
  ,先秦时期就形成了法家学说,建立了巡视制度,明朝朱元璋为惩治官场腐败,曾亲自主持修订《大明律》、制
  《大诰》,以加大对贪官污吏依法惩治的力度。制度反腐更是国外发达国家治理腐败的一条重要经验,英国早在
  1889年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反腐败法》,2003年又公布了新的《反腐败法》草案,以防范和控制腐败蔓延,
  北欧国家之所以取得国际社会公认的廉政建设成就,原因也在于各国普遍拥有一套全民参与、他律与自律相结合
  、完善有效的廉政法律制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署,则进一步推进了制度反腐的国际化进程。

    我党的反腐败斗争经历了从运动反腐到权力反腐,再到制度反腐的过程。而制度反腐思想是在反腐倡廉的实
  践中逐步确立,并不断强化的,毛泽东同志早就提出,在党内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
  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的战略思想,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各
  项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的根本途径。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些制度反腐思想在十五大和十六大报告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十五大提出反腐败
  “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
  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制度反腐思想逐步深入人心
  。中纪委三次全会对在2010年前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工作制度体系作出部署,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
  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更是我党制度反腐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标志着党内监督
  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也标志着我党反腐斗争进入制度反腐的新阶段。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从目前我
  国社会腐败现象来看,权力是腐败的轴心,体制机制的缺陷、制度管理的漏洞是腐败的主要根源,因此,依靠制
  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对于贯彻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和
  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党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
  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努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制度
  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我市也和全国全省一样,这几年加大制度反腐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
  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制度反腐还缺少有效
  的途径和方法,这些现象都严重制约着制度反腐工作的开展,如果不及时加强探索和研究,势必影响整个反腐倡
  廉的大局。

     二、制度反腐的途径选择

    制度反腐是一项庞大系统工程,必须总体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既立足解决眼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实
  际问题,又从长计议,有利于反腐败惩防体系的长远建设和发展。制度反腐又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立足
  创新,着眼改革,积极探索制度反腐的有效途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把制度建设工作贯穿反腐倡廉各个环节。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都离不开制度建
  设。因此,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败的各个环节,建立起长效的制度反腐机制。

    推进教育工作制度化,健全思想教育机制。坚持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积极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是推
  进制度反腐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不
  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坚持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以反腐倡廉
  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专题教育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坚持完善网络教育制度,
  加强廉政文化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影视、电教、戏曲、文学等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努力提
  高党风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实行分层施教制度,建立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家属子女等特殊群体的
  廉政教育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的防范功能。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教育
  联席会议制度,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计划进行统一部署,着力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反
  腐倡廉教育强大合力。

    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以防止
  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关键环节,努力构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同级监督相互结合的全方位、多层
  次、宽领域的监督体系。在突出抓好党内监督的同时,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党
  派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项
  监督制度,制定各项监督配套措施,增强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把党内监督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的新阶段。

    推进惩处工作法制化,强化法纪约束机制。坚持依纪、依法、依规惩治腐败,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例》,制定完善办案制度,促进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强化制度的规
  范功能和惩戒作用,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适时地将一些惩治性的规范上升到法规和规章层面,切实提高制度权
  威,弥补惩处工作中的纪律疏漏,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力,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建立辞
  职制、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等组织处理制度,强化干部问责制,加大对违规干部和不称职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和
  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

    (二)把制度反腐思想融入改革治本重大举措。制度反腐的根本之路,就是要真正按照公共政策的要求,通
  过改革治本,以掌权者 “ 不能腐败 ” 为目标,以消除腐败滋生蔓延土壤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制度反腐有效途
  径。

    制度反腐必须突出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从制度改革入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
  目标要求,努力推动公共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改革公共权力授予、剥夺、退出制度,按照有限
  授权、简政放权、科学设权、以权制权的原则,努力解决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权力和责任失衡问
  题,切实增强公共权力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内在动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改革以及司法体制、金融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努力规范事权、财权和用人权等各类公共权力。认真贯彻《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改进经济工作管理方式,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把经济工作管理从
  对微观经济的直接领导转移到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上来,深化和完善政企、政事、政社和政资分开
  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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