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治理成效 积极探索新的治贿途径
——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对策和建议
发布时间:2009/8/17    点击: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滋生和蔓延,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它既造成了医疗管理混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又加重了患者经济负担,损害了患者利益,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已成为玷污医疗圣洁殿堂,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成为损害群众利益、败坏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因此,认真研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成因及特点,深入分析当前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成效和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途径和对策,对于有效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保障患者利益,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推进卫生事业全面进步和发展是十分迫切,也是完全必要的。本文就此浅析个人观点和看法。

  一、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成因及特点

  近些年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蔓延,使之成为卫生行业普遍存在的“潜规则”,主要有其多方面的原因:

  (一)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我国正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社会化的重要时期,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经济竞争激烈,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商业贿赂行为又沉渣泛起,并在医药购销领域孳生蔓延,使之成为严重破坏医疗卫生秩序,腐蚀医疗卫生队伍肌体,毒化政风、行风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社会公害和毒瘤 。

  (二)医药购销秩序存在弊端。一是在现有医疗体制下,医药单位的领导权力高度集中,一些单位的领导权、决策权、执行权高度重合,权力的高度集中和对这种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是产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和土壤。 二是 药品市场大、利润高,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多,竞争激烈;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人员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为了占领市场或获取高额利润,不择手段,致使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罪案频发。三是医药集中招标体制流于形式或被念歪了经,医药集中招标制度不规范、不完善给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可乘之机。此外,医院在医药采购、医疗服务、药品处方、检查开单等活动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

  (三)医疗体制存在弊端。在现有医疗体制下,国家减少了对医院的财政补贴,医院基本上是自收自支,医生的工资和奖金高低与业务量以及科室收益、医院发展等挂钩。其次,医疗机构“以药养医”使药价成为难以监管的模糊地带。第三,长期以来,由于国家财政的投入不足,医疗机构利用药品收入弥补空缺,这种“先天不足”正迎合了药品推销商们的营销策略。

  (四)监督制约机制和法律规定不完善。长期以来对医疗购销活动的有效监督不到位,也是造成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原因之一。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医院内部缺乏有效监督;现行法律规定不完善,认定和查处商业犯罪较难,而许多医药商钻空子,打擦边球,与法律捉迷藏;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名目繁多,手段多样,现有法律规定不能满足打击商业贿赂的需要,难以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滋生蔓延等。

  (五)医生的职业道德受到冲击。社会功利主义泛滥影响医生群体。面对市场经济中的利益诱惑,一些医务人员在高额“医药回扣”利益诱惑、刺激面前不能独善其身,思想道德防线被冲破,职业道德开始动摇和滑坡 ,以医谋私,收受回扣,接受贿赂不断发生。

  二、当前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一)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取得的成效

  从 2006年起,全国卫生系统连续三年的大力治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1.医药购销环境开始净化。大力治理了医药购销领域流通秩序,加强了对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和监管,医药购销环境开始净化。通过严肃查处一大批商业贿赂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滋生蔓延的势头。

  2.医疗服务秩序进一步好转。大力整顿了医疗服务秩序,加强了内部管理,医疗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达到有效遏制,卫生行业不正作风得到有力纠正,腐败行为得到深入查处和打击,行业监管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3.防控商业贿赂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各级卫生行政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和措施,初步建立了防控商业贿赂的制度体系, 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4. 卫生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卫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了反商业贿赂教育,进一步明确了是非界线,廉洁从医和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不断提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卫生系统反商业贿赂深入人心,形成了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5.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得到加强。卫生部门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平台,对卫生管理机制、医疗机构运行与补偿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医药生产流通体制,医疗保障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为理顺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从源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打下坚实基础。

  6.看病难、看病贵等社会热点问题初步缓解。通过大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维护了广大患者的利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社会热点问题,进一步改善了医患关系。

  (二)当前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必须重视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主要有:

  1.专项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深度和力度不够。必须看到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及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一些基层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消除,收受回扣、接受贿赂等现象仍然发生,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专项治理工作深度和力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

  2. 反商业贿赂斗争形势仍然严峻,治理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下的商业贿赂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花样不断翻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将是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决不能掉以轻心,专项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3.对治理商业贿赂的认识不到位,阻碍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治理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一是认为治理工作只是走走形式,走走过场,认识不到治理工作的长期性;二是个别人员思想认识偏差,“与己无关”、“法不责众”、“蒙混过关”等思想认识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有些医院认为开展治理工作很有必要,但搞深、搞久了会影响医院收入等。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识不到位,阻碍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4.本位主义,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广度和力度产生消解影响。

  主要反映在有些部门担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会损害医院形象,挫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对开展治理工作产生畏难情绪;部分领导没有认识商业贿赂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单位出了事,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看似工作作风问题的本位主义,无疑会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广度和力度产生消解影响。

  三、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和对策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抓好医疗卫生机构反商业贿赂工作,既要抓好当前的集中整治工作,又要着眼于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着力于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卫生发展、改革和制度建设入手,采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原则,来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为此,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温家宝总理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贯彻全过程。目前,治理商业贿赂的立法层面过低,法律规定内容滞后,现有的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打击商业贿赂的需要。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筑起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防线。要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反商业贿赂法》,明确规定商业贿赂犯罪的范围,将民事刑事概念、法规政策界线分清楚,提高对商业贿赂犯罪的量刑处罚,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行为。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要坚持以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切实有效地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发生。

  2.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市场竞争不规范导致了市场腐败盛行。因此,必须大力依法治理整顿市场,完善市场竞争行为。一是 加强行业监管,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对行贿主体或信用差的市场主体实行强制性清退措施。二是改革药品流通环节,规范药品采购操作程序,增强透明度,确保药品招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要大力推行网上交易,推行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降低药品流通成本,从源头上杜绝权钱交易的机会。三是医院坚持用药申请制度,科室和医院药剂科集体研究决定药品,提出购药计划,提交医院药事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实行药品采购部门人员轮岗制和医务人员廉政承诺制。分别签订药品购销廉洁协议书、拒绝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承诺书,明确廉政责任,自抵制贿赂犯罪。

  3.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继续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内保自律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是加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权力制衡的单位领导体制,健全配套的相关制度、监督、规范运行体系,加强权力监督;二是认真推行和完善政务、院务公开制度。严格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增强收费的透明度。三是完善用药管理规章,规范用药行为,公布药品价格,严把药品流通环节,建立良好的用药秩序。四是严格处方管理,加强处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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