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迅速 执行有力
——市所启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09/8/17    点击:




( 汪所长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阳光运行试点工作动员 )

( 汪所长讲解行政许可法 )


( 大家认真学习 )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我市软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当前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合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确定市卫生局作为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试点工作单位之一。我所作为市卫生局的具体行政执法机构,高度重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狠抓落实。

  8月6日,我所成立了以汪百鸣所长为组长、倪修寿、张军副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组,负责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制定了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试点工作落实方案。

  8月7日上午,首先在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进行专题动员。汪百鸣所长首先传达了合肥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合肥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市委书记孙金龙对本次试点工作所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市卫生局陈社新局长关于做好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然后宣布我所的落实方案。本次试点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8月7日)、规范裁量和完善制度阶段(2009年8月10日至9月25日)、审定阶段(2009年9月25日至30日)。

  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同时成立了三个工作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职责;还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

  汪所长最后强调,本次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全所同志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对照落实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制定并落实“四段式”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及预警告知、限期整改、立案查处、跟踪服务;要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完善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下午在全所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再动员,并开展首次培训,汪所长全面细致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会后进行了书面考试,结果表明,培训效果良好。今后,我所将陆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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